14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撞人致十级伤残 家庭担责,共享经济引思考

14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撞人致十级伤残 家庭担责,共享经济引思考

扫描即用的便捷服务如今触手可及,但这份轻松背后,却可能隐藏着不容忽视的风险。一个案例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:2022年5月29日,一名刚满14岁的小郑,使用母亲黄某的共享电单车账户上路骑行,不幸与骑行电动车的熊某发生碰撞,导致熊某受伤。事故责任明确,小郑全责,熊某无责。随后,因伤势严重致十级伤残的熊某,因索赔无果,选择通过法律途径,要求小郑及其父母、共享电单车出租公司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损失。

14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撞人致十级伤残

出租公司与保险公司对此回应称,用户在初次使用服务时,必须接受一系列协议,其中明确规定账号仅供本人使用,且使用者需年满16岁、身体状况适宜。这些关键条款都做了显著提示。小郑的情况显然不符合规定,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认为自己并无过失,拒绝承担责任。

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出,平台在用户注册时,已通过多种方式明确告知用户协议内容,包括骑行者的年龄和健康要求,以及账号的专属性。小郑因其年龄不足,本无法直接解锁车辆,遂使用其母账户,这一行为绕过了安全限制。法院认为,出租公司已尽到告知和防范责任,故无需承担赔偿。同时,由于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限定为用户本人,小郑非直接用户,保险公司也因此免责。

最终,法院判决应由小郑的法定监护人,即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熊某经济损失共计187017.83元,其余诉求则未获支持。

此案警示我们,共享电单车账号具有个人专属性质,不应随意外借,尤其是向不符合骑行条件的人提供,以免增加交通安全风险,同时也可能为自己招致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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